南莫镇首批“海安名师工程”培养对象宣传材料公示
公 示
根据海教人函〔2024〕24号《关于开展首批“海安名师工程”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暨风采展示的通知》,我中心现对我镇小学、幼儿园的3名第一批“海安名师工程”培养对象的宣传材料进行公示:
1.第二梯队刘秀红:《用智慧和情怀点亮乡村教育的诗和远方》;
2.第二梯队环春琴:《根植沃土绽芳华,沁润成长待花香》;
3.第三梯队王卫伟:《微光筑梦,邂逅美好》。
公示期为2024年7月14日-7月18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,均可向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88471530,邮箱nmjgfzx@126.com。
附件:
南莫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
2024年7月14日
终审:南莫教管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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